父亲擅自取出孩子7万存款法院判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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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离婚后,孩子名下的钱到底能不能动?天津这起刚判的案子,给所有家长敲了个响钟。 2025年2月,李某和张某因感情不和调解离婚,7岁的儿子小宇跟着妈妈李某生活。原本也算好聚好散,可没

父亲擅自取出孩子7万存款法院判还

离婚后,孩子名下的钱到底能不能动?天津这起刚判的案子,给所有家长敲了个响钟。

2025年2月,李某和张某因感情不和调解离婚,7岁的儿子小宇跟着妈妈李某生活。原本也算好聚好散,可没过多久,李某发现一件糟心事——小宇名下那张爷爷给存的定期存单,居然被张某取走了。

“小宇一岁生日的时候,他爷爷特意存了6万块钱到他名下,说是给孙子留的‘成长基金’。”李某说,这笔钱存的是三年定期,今年到期后连本带利有7万多块。可等她去银行查的时候,账户已经空了——是张某在离婚后偷偷取走的。

“我爸当时有大额理财,分成几个账户存是为了规避风险,小宇这6万就是借他名字存的。”面对李某的质问,张某觉得自己没错,“现在我爸需要用钱,我作为儿子,取出来还给我爸不是应该的吗?”

可李某不这么认为:“那是爷爷给小宇的钱,写的是小宇的名字,凭什么你说取就取?”多次协商无果后,她只能以小宇法定代理人的身份,把张某告上了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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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审中,双方各执一词。张某拿出了父亲的理财记录,证明这笔钱确实是老人的“拆分理财”;而李某则强调,存单上明确写着小宇的名字,属于爷爷对孙子的赠与,早就成了小宇的个人财产。

“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,不是处分他们的财产。”法院的判决直接理清了边界——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,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,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。张某取出钱的理由是“父亲需要用钱”,显然不是为了小宇的生活、教育等需求,已经损害了小宇的合法权益。

法院判令张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,一次性返还小宇7万余元;如果逾期不履行,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
案子刚一公开,网上就炸开了锅。有网友直呼“解气”:“就算是亲爸也不能动孩子的钱,这是底线!”也有网友提出疑问:“那如果爷爷真的是借用名字,能不能要回来?”还有家长留言说:“以后给孩子存钱可得留个心眼,别因为这点事闹到法院。”

其实,这起案件的关键从来不是“钱是谁的”,而是“边界在哪里”。就像法官在判决里说的:“孩子的财产,不是父母的‘备用金’,更不是 family 的‘共有财产’——法律给未成年人的保护,得实实在在落到每一分钱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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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底,为人父母最该懂的道理是:爱孩子,就要守好他的“小世界”——哪怕是一笔存款,哪怕是一句承诺,都要站在孩子的立场上,守住法律的红线,也守住亲情的温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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